|
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研究制订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。
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;协调指导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的教育工作。
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筹措、教育拨款、教育基建投资的具体意见和措施;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;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、分析和发布。
负责素质教育的规划和实施;推进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;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,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、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。
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,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,制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。
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、德育工作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、国防教育工作;指导全市各级教育学会、协会、基金会等社团工作。
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;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;统筹推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;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汉字规范应用工作。
改革中专招生制度,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。
规划指导局属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以及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。
指导局属学校的党建工作、宣传工作、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;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、监察和审计工作。
按照管理权限,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任免、奖惩、考核等工作;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、劳动工作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;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;统筹管理局属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。
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